“光大烏龍指”系列案宣判內幕交易索賠勝訴零突破

兩年多后,在“光大烏龍指”事件中受損的散戶,終于為自己討了個說法。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梁嘉瑩

福州光大證券一營業部搬遷后留下的舊址玻璃上海報、標志燈未被清理。 (CFP/圖)

法院:由投資者通過證據證明內幕交易的因果關系幾乎不可能,相當于架空了內幕交易懲罰制度,不符合立法本意。

學者:從執法和維權的路徑上看,中國是以公共執法作為起點,逐步興起私人訴訟、民事賠償。盡管我們和一些西方國家在思路、側重上不盡相同,但也正在兩個方向上一起發展。

兩年多后,在“光大烏龍指”事件中受損的散戶,終于為自己討了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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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早盤,A股突然暴漲,引起整個市場劇烈波動。事后發現,這是因為當天11時05分,光大證券在進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申贖套利交易時,因程序錯誤,以234億元的資金進行申購,實際成交72.7億元。為了彌補損失,當日光大證券在尚未公告的情況下,做了股指期貨等回補交易。在這一過程中,許多投資者作出與市場漲跌方向相反的操作,遭受損失。

2015年9月30日下午,8起投資者訴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其中,6名投資者勝訴,分別獲得2220元至200980元不等的賠償。

對此,原告代理律師之一王智斌的感情有點復雜。“首先是驚喜,這畢竟是內幕交易領域勝訴第一案。”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此前國內所有同類案件,包括2012年由黃光裕內幕交易引發的民事賠償,全部敗訴。但另一方面,他又不乏遺憾,“比如在賠償范圍、損失計算方法上,判決略顯保守”。

消息一出,原本持觀望態度的小股民躍躍欲試。

“十一”長假后不到一周,身為原告代理律師的許峰,便收到上百名投資者的訴訟意愿;另一原告代理律師林嶸也與十多名投資者簽下了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協議,“還有更多的人在準備材料,比如身份證件、開戶合同、‘8·16’當天的交易記錄等”。

訴訟時效僅剩一個月

對于現在的結果,原告代理律師之一的嚴義明稱之為“法院對投資者階段性的交代”。因為在“光大烏龍指”事件中,上海二中院共受理相關民事賠償案件109起,但至今僅上述8起宣判。

在這8份判決中,法院確認了2013年8月16日下午13時至14時22分為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時間段,并支持了該時段內IF1309、IF1312、5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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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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