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出差北上廣住宿費上調最高達1100元

10月20日,財政部發布通知,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其中拉薩、西寧、哈爾濱、???、大連、青島等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

(資料圖 數據來源:國家財政部)

10月20日,財政部發布通知,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其中拉薩、西寧、哈爾濱、???、大連、青島等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

據了解,此次調整范圍包括北京、上海等11個城市部級干部住宿費標準、7個城市司局級干部住宿費標準和33個城市處級及以下干部住宿費標準。

出差北上廣住宿費上調 拉薩等6市試行淡旺季標準

具體看來,部級干部出差到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1個城市的住宿費標準均調高,從每人每天800元調整到1100元、900元不等。北京、天津、廣州、深圳等7個城市司局級干部住宿費標準也有調高。處級及以下干部的住宿費標準則調整最多,涉及33個城市,調整幅度最高近43%。

而拉薩、西寧、哈爾濱、???、大連、青島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則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旺季上浮20%—50%不等。以大連市為例,淡季部級、司局級和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分別為800元、490元和350元,7至9月旺季上浮20%。

北京青年報消息,按照此次調整后的標準,部級干部來京出差,比以往的選擇顯然多些。如昆泰嘉華酒店、北京國際飯店、北京希爾頓、萬達索菲特、北京飯店萊佛士等五星酒店1100元都可以預訂到。但另一些高級酒店是1100元補貼覆蓋不了的,例如釣魚臺賓館、盤古七星酒店、麗思卡爾頓、北京四季酒店等。

對于局級干部的補貼標準少很多,比如各省省會的市委書記、市長來京出差,只能住不超過650元的酒店,這個價格范圍內比較知名的酒店包括三星的崇文門飯店,四星的北京金臺飯店、香山飯店、建國飯店等。

當然,地方干部來京大多住在本省市的駐京辦事處,像福建大廈、廈門大廈、浙江大廈、西藏大廈等都是600多元起,行政套房也有1000多元一晚的,可以滿足部級和廳局級干部的住宿要求和報銷標準。

為何標準僅隔兩年又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調整也是近十年來第3次調整。

財政部消息,第一次調整是在2006年,財政部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出差人員暫時按照副部長級人員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150元標準以下憑據報銷。”隨后直到2013年底,財政部再次下發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2006版管理辦法廢止。

各地方2014年才剛剛開始施行新的《管理辦法》,為何僅隔兩年又再次調整?

對此,財政部給出的解釋是,調整原因是在“綜合考慮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飯店)住宿費價格變動、實際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后,經研究決定。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川對新京報表示,調整標準與多個因素有關。以前政府官員出差按原來標準很難找到價格和條件都合適的地方,如在大城市,按處級350元的標準如果位置好的地方可能住不上三星級酒店,但由于二星級的條件以及身份等原因不愿住二星級酒店,會導致一些人可能采用變通的做法住超標準的賓館,比如將住宿費用計算在其他費用中報銷。

“第二個原因是與市場接軌,保證政府正常的公務活動。”劉小川解釋稱,賓館作為企業,根據市場定價,價格往往超過政府定價,“之前政府的定價可能未考慮到實際情況,與市場價格有出入,這導致有些人不愿出差,影響了政府正常的公務活動”。

此外,通知明確,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

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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