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放權:臺灣20年改革探索
當前臺灣亟須努力融入世界網絡之內,同時保留現有的新移民等多元文化與尊重少數族群的特色。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廖媛
教育松綁的要求早期是旨在調整過去教育部門對教育權限的過度管制,賦予地方和學校更大的自主權,最終達到保障基層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目的。
中小學“校務會議”成為學校真正的決策機構,舉凡校長的遴用、學校預算、校務發展計劃、教科書選用、學生獎懲規定、成績考查等項目,都要經過校務會議討論。
當前臺灣亟須努力融入世界網絡之內,同時保留現有的新移民等多元文化與尊重少數族群的特色。
臺灣教改前奏曲
1987年7月,臺灣地區解除長達三十多年的戒嚴時期,改變過去在教育目標、經費編列、入學方式、學校體制、師資培育、招生人數、課程規劃、教科書編纂等各方面,一條鞭式的集權指揮方式。隨著解除戒嚴后,臺灣社會從政治上的解嚴,擴及最高層級的民意代表改選,到銀行金融業管制的解除等,一時之間臺灣社會各行各業,進入了風起云涌的大轉變階段。且伴隨著各式各樣的新興社會運動,人民的自主意識逐漸抬頭。
在上述社會轉變過程中,許多民間教改團體也應運而生,當時重要的教育事件如:1987年9月通過“教師人權促進會章程草案”及“教師人權宣言”。1988年元月教育部門研擬大學法修正草案,2月份召開“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1990年取消戒嚴時期維護各級校園安定的機構。同年由教育主管部門成立“教師申訴管道研究小組”,奠下日后各級學校教師申訴制度的基礎。同年“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透過對“立法院”審議時尋求支持,提出大學法修正案,致力于校園民主的推動。同年,教育主管部門進行教科書內容檢驗,為日后教科書開放及研究立下先例。
至于在兩岸關系方面,1988年底,教育主管部門公布臺灣人至大陸參與國際會議的辦法,同意民間與個人可至大陸參與各種學術文化活動,惟官員不得前往。同時,1990年4月,大陸大學開始對港澳臺招收學生。1993年9月,大學改革促進會提出一份非官方性質、檢討臺灣高等教育的著作:“高等教育白皮書”,標舉“憲法”揭示的“講學自由”精神,追求將校園自治的民主理念,影響來年“大學法”的修訂。
總之,臺灣解嚴后最初七年(1987-1994)的教育變革提供了醞釀爾后教改的社會養分,當時也是臺灣經濟蒸蒸日上的時刻,國民平均所得(GNP)逐漸提高到一萬美元,教育經費充裕。除了醞釀修改“大學法”,并鑒于當時大學生人數僅占18-22歲人口總數20%,提升大學生比例,透過后來臺糖公司釋放土地及地方當局等合作,紛紛設立許多公私立大學,卻也埋下日后大學數量過多的后遺癥。
當時在政治體制轉型外,社會結構的重新塑造也是影響教育改革的一個重要因素。最典型的案例如:1990年代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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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