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高法獲悉,2015年11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受賄案,認定被告人李崇禧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2012年1月10日,四川省政協主席李崇禧。 (東方IC/圖)
據新華社消息,從最高法獲悉,2015年11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受賄案,認定被告人李崇禧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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