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者付費”:天經地義,卻從未被重視 對話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
水價提高,是否生活成本或者生產成本就提高了,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命題,或者說是一個偽命題。
責任編輯:何海寧 助理編輯 劉文慧 實習生 楊凱奇
馬中
鋒面
中國環保大時代的宏大開創,離不開一個個微觀個體的身影。一項影響全國的政策大計,來自環保部一名司長、處長的徹夜加班;一份上達天聽的決策報告,來自一位環境院長的四處奔波;一場震動全球的環境投資,來自一名企業家的運籌帷幄。
我們將推出“鋒面”對話欄目系列報道,傾聽這些環保大腕的發言。其言灼灼,其理鑿鑿,他們的聲音無疑代表了中國環境保護的思考和見解。
環境市場不可能自發形成,中國現在應當先定規矩、政策,包括稅和價格。沒有這些規矩的話,市場是建立不起來的。
“污染者付費”原則,本身是天經地義的事,但一些研究機構及研究者普遍擔心就是污染者承受能力。
環境稅是一種行為稅,并不是所得稅,并不是以獲得財政收入為最高目標的,而是以行為改變為最高目標?,F在的稅、費設計,費率太低,起不到激勵作用,所以也就沒有達到減少污染的目標。
水價提高,是否生活成本或者生產成本就提高了,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命題,或者說是一個偽命題。
2015年10月22日,倫敦證券交易所。由中國農業銀行發行的等值10億美元綠色債券成功上市,這也是中資金融機構發行的首單綠色債券,被看作是國家主席習近平訪英的重要成果之一。
與其他債券相區分,綠色債券,其募集資金將被用于環保相關的綠色項目,覆蓋清潔能源、城鎮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多個領域。由于其風險小、回報相對穩定,在債券市場中受到投資者青睞。
綠色債券,亦是環境經濟政策的重要手段。“我國的環境政策,一種是命令型政策,例如達標排放標準,另一種即是環境經濟政策。除了綠色債券等金融手段外,環境經濟政策還包括稅收手段、收費制度、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等,這些都與市場機制緊密聯系在一起。”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
“決策部門反復強調,要利用經濟手段保護環境,要發揮經濟政策保護環境中的重要作用。然而事實上迄今為止經濟政策所發揮的作用和功能是非常有限的。”馬中說。
馬中是國內最早從事環境經濟領域研究的學者之一,參與創建了我國第一個環境與資源經濟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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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