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ǔ沙?,政府違約成疾“扯皮的是政企,損害的是環境”
近十年來,在環?;椖恐杏?5個公開報道的政企違約案例,這集中在污水處理和垃圾焚燒項目。但這僅是冰山一角,企業經常是“打掉牙齒咽進肚”。
責任編輯:何海寧 助理編輯 劉文慧 實習生 趙雅
近十年來,在環?;椖恐杏?5個公開報道的政企違約案例,這集中在污水處理和垃圾焚燒項目。但這僅是冰山一角,企業經常是“打掉牙齒咽進肚”。
最常見的違約情況是政府欠費,縣級及以下政府較多此類;省會城市則主要是因為鄰避運動;地級市則是因處理量與協議不符。
嚴重后果是污染環境。陜西一家污水處理廠污水直排渭河,原因是政府欠費,企業停運。政企雙方甚至對簿公堂。
“沒有人愿意和政府關系搞僵,除非萬不得已。”水務資深人士董智明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
而這樣的“萬不得已”,近年來在環?;A設施項目中卻屢有發生。最近的是青海西寧,企業起訴政府違約拖欠污水處理費用3000萬元,政企最終翻臉(詳見2015年11月5日《污局——西寧污水處理政企“七年之癢”》)。
上述環境基礎設施項目,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垃圾焚燒等。政府以公私合作的模式(如近年來政府力推的PPP等),在公共服務領域與企業開展合作。對于企業來說,這門生意的明顯特征是,政府付費。而政府能否履約,是項目的最大風險所在。
2015年9月17日,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起草了《關于環境基礎設施項目違約情況的調研》(以下簡稱《調研》),劍指政府拖欠企業費用、實際處理量波動大、調價機制備受詬病等六大問題。“企業普遍認為地方政府欠缺契約精神和法律意識,上級政府應加強對下級政府的監督和履約檢查。”《調研》如是寫道。
南方周末記者根據公開資料進行不完全統計,檢索到共65個發生違約情況的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涵蓋了東、中、西部地區,包括垃圾焚燒、污水處理等項目類別。其中最早的發生在2004年,最晚的則在2015年10月才見諸報端。
在濟邦咨詢公司董事長張燎看來,這僅僅是冰山一角。在他十余年的從業經歷中,至少三成項目都存在政府違約情況。
對此,《調研》也提到:“環保企業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傾向于與各地政府維護良好關系,適當妥協讓步以利于項目的長期運營。因此,目前明確以違約形式結束項目的企業并不多。”畢竟,一個PPP項目的建設運營,與政府的合作期將長達25至30年。
“發生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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