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探消息炒股一個“散戶”的內幕交易罪
一個“散戶”,因為想方設法打探上市公司消息買賣股票后獲利兩百余萬,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在喜歡“聽消息”炒股的中國,這并非個案。
責任編輯:肖華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在喜歡“聽消息”炒股的中國,打探上市公司消息是極為常見的事情。
一個“散戶”,因為想方設法打探上市公司消息買賣股票后獲利兩百余萬,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在喜歡“聽消息”炒股的中國,這并非個案。
52歲的陳建龍曾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后來破產,成為炒股的普通“散戶”。
但他的“厄運”并未結束。這次,他可能因為“刺探”另一家上市公司浙江富春環保熱電股份有限公司(002479.SZ,下稱富春環保)“高送轉”的利潤分配預案用于炒股,要失去6年的自由。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宣判,陳建龍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300萬元。
2015年11月17日,他的二審辯護人、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寇樹才律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目前此案已上訴至浙江省高院,但尚未確定二審開庭時間,乃至開庭與否亦未可知。
值得注意的是,陳建龍本人不是富春環保的高管,甚至不是該公司員工,也并非“內幕信息知情人”。但近年來,類似他這樣的“局外人”,因觸犯內幕信息交易罪等條款而被司法機關調查追責的,已有多個案例,且情節各不相同。不過,在公開可見的案例中,這樣的“局外人”,多數最后得以“緩刑”脫身。
昔日曾為上市公司董事長
生于1963年9月的陳建龍,為浙江省杭州市富陽人。17歲時,參軍入伍,退伍后開始經商辦企業。
1983年初,他創辦了杭州富陽虎山農機制造廠并任廠長;1986年8月至1989年9月,又出任當時的富陽縣物資局開發總公司經理。1997年11月,他創立浙江華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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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