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爭議】被脅迫殺人也是殺人嗎
“宜賓首富”章英啟被脅迫殺人,有沒有構成刑事犯罪?
責任編輯:陳愷辰 蔡軍劍 實習生 廖媛 李醒
日前,四川宜賓市公安局對外證實了“宜賓首富”章英啟遭綁架勒索一案。根據宜賓公安通報,宜賓警方接章英啟報案稱:2015年11月10日晚9時許,他在回家途中被人綁架至一居民屋內,并被脅迫參與將一名陌生女子殺害,勒索其交付巨額贖金。接警后,警方立即展開偵查,于次日中午1時許,將劉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目前,這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這一奇案引發熱議:章英啟被脅迫殺人,有沒有構成刑事犯罪?
正方:
章英啟被脅迫參與將一名陌生女子殺害,并非出于他的自由意志,要么可以算緊急避險,要么可以算脅從犯?,F行刑法第21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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