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大躍進的后果剛剛顯現
有人說,保障房本來就是給租不起房子的低收入群體居住的,能指望好到哪里去。問題在于,即使是給低收入群體,保障房也要有起碼的質量保障和配套標準。
最近,國家審計署公布了一個數據,在某項調查中發現有5個市縣已建成的5.75萬套保障性住房閑置,而僅貴州省貴陽市,就有30855套保障房未分配。一些保障房小區房子雖已建好,但是水、電等還不能入戶,配套設施極不完善,老百姓遲遲住不進去。
保障房長時間閑置,一旦成為新聞往往動輒涉及幾萬套。這不是第一次有這類新聞爆光。2013年,山東省審計機關對全省15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審計發現,該省有9個市、40個縣的1.29萬套保障性住房處于閑置狀態。而河南省審計廳發布的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顯示,河南全省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中有2.66萬套空置超過一年。
坦白說,保障房出問題不是新聞,而且保障房出問題將會在未來長時間中不斷冒出來。為什么?因為一種產權不甚清晰、管理比較落后,同時經由非市場手段分配的“物品”(無法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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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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