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開異地高考,廣東后來居上
近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出通知,明確了外省戶籍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普通高考的資格界定。這是一個接近“全面放開”的規定。
2014年6月6日,熊嘉俊在展示他的高考準考證。戶籍在老家河南漯河的熊嘉俊,在2014年通過了異地高考的資格審核。
作為曾經的改革開放前沿,廣東在放開異地高考方面又做出了一個敢為“大城市”先的重要舉動。
近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出通知,明確了外省戶籍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普通高考的資格界定。這是一個接近“全面放開”的規定。
首先是社保截止時間放寬。只要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廣東參加基本社保截至2016年8月31日繳費年限累計達到3年或以上。其次,居住證的條件放寬。原規定為必須有連續三年的居住證,現在只要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的也將予以認定,換言之,不再要求連續三年。第三,合法穩定住所條件放寬。除了原合法居住條件外,類似城中村這樣的農民自建房也予以認定。第四,就學地范圍放寬。原先規定父母就業地需與子女學籍地在同一城市,現在只要是在廣東省的學籍,跟父母就業地不是一個城市也予以認定。
總之,按照這個通知,相當大部分在廣東省的隨遷子女都將符合條件。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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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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