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辯律師分級出庭
對于律師分級出庭制度,支持者認為,重大、復雜案件設立門檻,有利于保障當事人權益;而反對者認為,此舉限制了當事人的自主選擇權,評判律師當交給市場。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梁嘉瑩
對于律師分級出庭制度,支持者認為,重大、復雜案件設立門檻,有利于保障當事人權益;而反對者認為,此舉限制了當事人的自主選擇權,評判律師當交給市場。
兩位全國律協副會長確認,因為律師們爭議很大,沒有一致意見,對于分級出庭,全國律協不方便表態。據陳衛東所知,目前中央還沒有確立具體的試點,也暫時沒有具體的方案。
“中央提出這項改革的目的主要是兩個,一是規范律師服務市場,二是提高律師執業能力,也有一定的道理。既然是試點,就是用來檢驗的。根據效果的好壞,決定能不能推行這項制度。”
陳衛東:中央尚無具體方案
關于律師分級出庭的意見,直到最近兩周才集中出現。因為據說試點就要來了,明年就開始。
2015年11月14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在廣州市律師協會、廣州大學律師學院主辦的新常態下法律服務創新論壇上談到這一進展,很快引發熱烈討論。
新政策可能會以分級的方式,對律師的出庭提出一些限制,資歷淺或不夠敬業的律師,將不能代理死刑等重大、復雜案件,也不能到中、高級法院出庭。
很多律師表示堅決反對,認為分級沒有法律依據,也侵犯了他們的自由執業權和當事人的自主選擇權。
陳衛東本人也成了眾矢之的,讓他感到非常冤枉。“這個政策不是我建議的,相反,我持保留態度。中央有關部門提出這項改革,醞釀征求意見時,他們說的這些理由,我都提過了。這次是看到大家關注得不夠,出來解讀下。”
早在8月20日的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就曾提過,“對新執業的律師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的,可以研究探索分級出庭制度。”
陳衛東告訴南方周末記者,9月15日中央深改組通過的《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中,也明確提到了分級出庭。但文件沒有全文公布。
“中央提出這項改革的目的主要是兩個,一是規范律師服務市場,二是提高律師執業能力,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執業能力應該怎么評價,誰來評價,都很難講。既然是試點,就是用來檢驗的。根據效果的好壞,決定能不能推行這項制度。”陳衛東說。
他看到廣東當地的媒體報道說,11月9日、10日召開的廣東省律師工作會議上,很多律師都表示支持分級,甚至認為廣東應該率先試點。
不過,據陳衛東所知,目前中央還沒有確立具體的試點,也暫時沒有具體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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