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鳥”大學生:他不是第一次
他是“河南鷹獵興趣交流群”的一員;他至少掏了4個燕隼巢;他曾經在網上多次買賣過猛禽;他還曬過密密麻麻的鳥類尸體照片,說是自己親手殺死的。
他是“河南鷹獵興趣交流群”的一員;他至少掏了4個燕隼巢;他曾經在網上多次買賣過猛禽;他還曬過密密麻麻的鳥類尸體照片,說是自己親手殺死的。
這幾天,全國輿論都在討論一個因為“掏鳥”,被判十年的大學生。焦點在于:他到底冤不冤?
21歲的新鄉輝縣人閆嘯天,是河南鄭州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根據《鄭州晚報》報道,去年暑假,他和朋友在自家大門外發現鳥窩,于是掏了12只燕隼。后來二人又發現一個鳥窩,又掏了4只燕隼。之后,閆嘯天將鳥的照片上傳到朋友圈和QQ群,便有網友與其聯系,意欲購買。
最終閆嘯天以800元7只的價格賣去鄭州,280元2只的價格賣去洛陽,還有一只賣給了輝縣市的一名男子。這些都成為他被起訴的證據。
今年5月28日,輝縣法院一審以閆嘯天犯非法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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