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因受賄一審被判十五年 原創 2015-12-09 時局 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 新華網 資料圖片:郭有明 (宜昌西陵政府官網/圖)12月9日,據新華網消息,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郭有明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