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倒逼,電改三十年坎坷路
電改三十年,中國曾經歷過烈火烹油的大干快上,體制羈絆下的舉步維艱和令人惋惜的十年靜默。如同當年“二灘棄水”成為改革的導火索一樣,頻繁爆發的霧霾等環境問題,成為倒逼新一輪電改起航的重要推手。
責任編輯:馮禹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郭悅
很多人希望,電改能改變中國以煤電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
電改三十年,中國曾經歷過烈火烹油的大干快上,體制羈絆下的舉步維艱和令人惋惜的十年靜默。如同當年“二灘棄水”成為改革的導火索一樣,頻繁爆發的霧霾等環境問題,成為倒逼新一輪電改起航的重要推手。
“千呼萬喚始出來!不過,貌似需要配套文件的配套文件。”
2015年11月30日,備受關注的電改9號文六個配套文件公布后,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新業在微信朋友圈中寫道。
今年3月底,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下稱9號文)。從9號文定稿到配套文件問世,歷經了7個多月,足見其中艱難。
針對此輪電改,從2012年上半年開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要求有關部門研究頂層設計和重點推進方案。此次最核心的六個配套文件,亦是在今年夏天多次放風說要出臺,但也順延了4個月后才公布。
了解中國電力改革歷史的人對此并不奇怪,電改一貫路途艱辛。
“兩分錢”集資辦電
通過集資辦電,到2002年廠網分開時,地方所有的發電容量已占據全國發電裝機總容量的50%以上。
業內往往將9號文視為2002年電改5號文(《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延續。
5號文,開啟了中國第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但2002年的改革并不徹底,本來電改方向定為“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離、競價上網”。但5號文之后,僅實現了政企分離、廠網分開和不完全的主輔分離,在發電側引入競爭機制。與真正的市場化距離遙遠。
事實上,在距離2002年第一輪真正意義上的電改之前,從1985年5月頒布的《關于鼓勵集資辦電和實行多種電價的暫行規定》(下稱《集資辦電規定》)開始,針對電力的改革鋪墊就開始了。
在那之前,從1970年到1987年,中國連續18年缺電。當時國務院已經意識到“一家辦電,大家用電”的模式不可繼續。
“中央一直在想辦法如何解決投資問題,就是沒錢。1985年,經過各方研討,出臺了‘集資辦電’政策。”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電力經濟運行分析師薛靜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根據當時的政策規定,集資辦電有兩種主要方式,一是集資擴建、新建電廠,二是賣用電權,將這部分資金作為電力建設資金。1985年,國務院還同意,在華東地區實行每度電征收二分錢作為電力建設基金,用于投資辦電。從1988年1月1日開始,“二分錢辦電”的范圍從華東變成全國。
在“二分錢”的基礎上,各省市區又出臺了征收二分、三分、四分不等的地方辦電基金。
電力建設資金征收直到2000年12月31日截止。歷經13年,經中國投資協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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