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決定再審20年前“趙作海式殺人冤案”
今天上午,福建省高院正式做出決定,將對20年前發生的許金龍等4人殺人案啟動再審程序。
沒有作案時間、沒有作案證據、“兇手”口供相互矛盾,證人筆錄被造假。20年前,福建4名年輕人就這樣被控殺人,在獄中渡過了人生最寶貴的青春年華,除1人已于去年出獄,另外3人至今仍在獄中。
今天上午,福建省高院正式做出決定,將對20年前發生的許金龍等4人殺人案啟動再審程序。此案發生在1994年,2013年以來,《南方周末》數次獨家報道此案。
葫蘆山上“葫蘆案”
1994年1月14日,福建省莆田市莆田縣忠門鎮(現莆田市秀嶼區東埔鎮)前范村66歲村民鄭金瑞在家中被殺,現金、戒指被搶,30里外的聯星村許金龍等4個年輕人被指控涉嫌作案。
1995年6月5日,莆田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許金龍等3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緩。
1999年4月4日,福建省高院維持一審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但將三人改判為死緩,理由是“鑒于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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