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車司機拖死交警案”一審宣判無期徒刑
12月2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閔行交警茆盛泉被拖行致死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孫浩杰因犯故意傷害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8月19日公開審理廣受社會關注的“寶馬拖行交警致死案”。
據新民網報道,2015年12月2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閔行交警茆盛泉被拖行致死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孫浩杰因犯故意傷害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8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該案。
據前述新民網報道,經依法審理查明,2015年3月11日17時25分許,被告人孫浩杰駕駛寶馬X3越野車,行駛至閔行區吳中路虹許路路口時,因超越停車線被在該路口的交警茆盛泉糾正。之后,孫浩杰從直行車道徑直行駛至左轉彎到虹許路的待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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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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