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兵的反政府基因
民兵,在美國歷史上曾經是個了不得的字眼。
責任編輯:聶寒非
民兵,在美國歷史上曾經是個了不得的字眼。
1775年4月19日,800名英國殖民地軍隊在波士頓郊外的列克星敦遭遇了70位持槍的本地民兵。英國人命令民兵解除武裝,卻遭到了拒絕。美國獨立革命的第一槍就這樣打響了。
在往后的8年中,以各州為基礎的民兵是美國革命的重要力量。當時聯邦政府還不存在,13個造反的殖民地聯合起來,成立了一支由華盛頓統帥的大陸軍,與英國人正面作戰。而各地民兵的責任則是保護家園。在那個年代里,美國是個“全民皆兵”的國家——每個家庭都備有槍支,每個成年男性都有拿起槍來保護家庭與社區的責任。有些地方甚至立法規定,18歲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須擁有槍支。1787年制定的憲法,賦予國會以在需要時征召民兵的權力,這期間民兵需要服從總統的命令。但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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