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茅盾文學獎評選方式的建議
我的建議四條,核心只有一個,即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為今后每一位參評者爭取尊嚴、公平、公正,也為評委爭取尊嚴。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廖媛
我的建議四條,核心只有一個,即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為今后每一位參評者爭取尊嚴、公平、公正,也為評委爭取尊嚴。
四個具體建議
茅盾文學獎是中國長篇小說的最高獎項,也是影響最大的文學獎。怎樣做到評選的公平公正,無愧于眾多兢兢業業從事長篇創作的作者,還有很多工作要做。為了這一目標,作為多屆茅盾文學獎的參評者,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中國作協系統的評委,現為20%,建議降到5%。一個部門評委所占比例太高,容易形成以部門領導人意志為中心的一致行動人集體,左右評選結果。
第二,各省的地方評委,建議由各省建立評委庫,抽簽決定,而不是像現在一樣,相當部分由中國作協直接指定。直接指定的方式擴大了一致行動人的隊伍,使評獎更加處于可操控的狀態。
第三,廢除實名制投票方式,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讓評委能夠在較大程度上排除領導意志和人情面子的干擾,按自身的標準投票。
第四,評選規則有剛性約束力,應該得到最嚴格的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劉小珊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