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巡回法庭:“法院應該是最講理的地方”
受理案件898件,接待來訪10769人,審限內結案率、裁判文書上網率100%。這是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11個月時的成績單。
責任編輯:蘇永通
2015年11月8日,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谑兄屑壢嗣穹ㄔ貉不剞k案,7人“大合議庭”引人注目。
專題按:2016年1月22日,針對下一步的司法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提出,“要研究適時增設巡回法庭”。作為最高法院的派出機構,巡回法庭旨在通過審理跨行政區域的重大案件,破除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南方周末記者最近走進位于深圳和沈陽的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實地了解“巡回一年”的成效與探索。
法官專注于審判:人均結案70.25件,比本部高得多;三名庭長、副庭長不只是管理者,他們辦了89件。
行政案件有點多:申請再審的行政案件占比超過50%。“行政案件多不一定是壞事,反而可以促進依法行政。”
“飛躍上訴”構想:一些本應由地方高院二審的跨區域案件直接提到巡回法庭,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和化解矛盾。
受理案件898件,接待來訪10769人,審限內結案率、裁判文書上網率100%。這是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11個月時的成績單。
2015年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掛牌,2月2日開始受理案件。在這塊最高法院自己的“司法改革試驗田”,律師進來無需安檢,公民旁聽不受限制,駁回申訴通知書都要盡量說理……
全國人大代表麥慶泉這一年里就視察了三次,主動去的,代表們跟法官談,也跟律師和當事人談,得到的反饋是,“比之前去過的任何法院都好。”
“前幾天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孟建柱書記還特別提到,要研究適時增設巡回法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巡回法庭剛設立之初外界并不看好,但過去的一年成績證明,還是值得搞下去的。
作為最高法院的特約監督員,陳衛東認為,設立巡回法庭不僅方便了百姓,更能體現司法改革示范效應。比如法庭試行的主審法官負責制,預計會成為未來全國法院的標配,“類似的試點地方上也有過,但最高法院自己來試,這個意義要大得多。”
人均結案量成倍提升
雖然只有12名法官,第一巡回法庭的規模仍達到了七十多人。分為簡單的三塊:以主審法官為中心的審判團隊,綜合辦公室和承擔信訪接待、立案職能的訴訟服務中心。
部門不多,職能齊全,涵蓋了本部立案庭,民事、刑事、行政審判庭的工作,儼然一個濃縮的最高法院。死刑復核、涉外商事、國家賠償、知識產權和執行案件除外,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的案件都可以在這里走完全套程序。
“在巡回法庭,我們探索試行了法官員額制、主審法官負責制、新的運行機制等所有的改革項目,為最高法院即將開始的各項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劉貴祥對南方周末記者解釋,如果在本部搞司法改革試點,可能只能挑一兩個業務庭試點,民事、刑事、行政等門類不一定都全,何況還有立案、信訪、審判監督這些環節。
改革的重點是主審法官負責制。每個主審法官都配了一名助理和一名書記員,形成團隊合力;更重要的是落實“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審理案件法官從頭審到尾,不再層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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