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揭開江西原副省長姚木根案內幕 一人受賄,全家幫忙
姚木根只是給負責這些事項的下屬們打了幾個招呼,讓他們“給予照顧”,再關注下進度就行了。有時候還不用自己去,妻子過去打個招呼就夠了。
責任編輯:蘇永通
姚木根只是給負責這些事項的下屬們打了幾個招呼,讓他們“給予照顧”,再關注下進度就行了。有時候還不用自己去,妻子過去打個招呼就夠了。
資料圖:姚木根
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已經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本案于2015年12月18日一審宣判,姚木根獲刑13年,并沒收個人財產300萬元。姚當庭表示不上訴。這意味著,本判決書為終審判決。
公訴方指控,1998年初至2013年下半年,姚木根利用擔任其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發改革委主任、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江西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皮某甲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承攬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02余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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