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陳滿案留下的懸念和教訓
若不是確信陳滿不是殺人兇手,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不會提起抗訴。若不是慘烈的刑訊逼供,誰會承認自己犯下了足以判處死刑的犯罪呢?
責任編輯:蘇永通
2016年2月1日,失去自由長達23年的陳滿在被宣告無罪后走出海南美蘭監獄。左邊戴眼鏡的為本文作者。
若不是確信陳滿不是殺人兇手,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不會提起抗訴。若不是慘烈的刑訊逼供,誰會承認自己犯下了足以判處死刑的犯罪呢?
我寧愿相信那些刑訊逼供的野蠻行徑都是制度設計不夠優良的結果,也相信如果制度設計得當,壞人也無從恣意妄為。
易延友(陳滿案再審辯護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
2016年2月1日,兩年中第七次來到???。沒有霧霾,只有煙雨迷蒙。在經歷了李金星、張青松、李肖霖等眾多律師接力申訴之后,終于等來了陳滿案最終宣判。
上午八點,人們已經焦急地等候在美蘭監獄門外。大批武警荷槍實彈守在門口。我剛下車,記者們就圍上來問我對判決有何預期。我簡短地回答:“無罪釋放。”
八點半,浙江高院的法官、浙江省檢察院的檢察官陸續來到監獄門外。浙江省高院來了一位副院長,海南省高院也來了一位副院長。中央電視臺和其他六家媒體獲準進入。監獄長親自到門口指揮,安排相關人員有序進入。辯護人在一名獄警的帶領下,進入監區內的一個法庭。因尚有時間,乘其他人都在寒暄之際,我進入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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