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為何主動通報發射衛星?
2月2日,朝鮮向位于英國倫敦的國際海事機構(IMO)通報,決定發射“光明星”號地球觀測衛星,落款是朝鮮國家海事監督局局長鄭基哲(音譯)。
2015年5月3日消息,朝鮮新建的國家宇宙開發局衛星控制綜合指揮所最近落成,朝鮮國防委員會第一委員長金正恩訪問指揮所并進行現場指導(具體拍攝時間不詳)。
2月2日,朝鮮向位于英國倫敦的國際海事機構(IMO)通報,決定發射“光明星”號地球觀測衛星,落款是朝鮮國家海事監督局局長鄭基哲(音譯)。
此文章的核心內容是:我們決定發射光明星衛星,文中沒有透露發射衛星相關的信息。但值得注意的是,朝鮮在文章中提到此次通報是根據國際海事機構總會第17次會議的第706號決議。鄭基哲稱,出于對此決議案的遵守,我們將向IMO告知具體的發射日期、時間,以及可能有危險的地區坐標。
據了解,國際海事組織是聯合國負責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一個專門機構,目前有171個正式成員。朝鮮提到的706號決議規定:IMO的所有成員國進行海上訓練或者演習、導彈發射或宇宙活動時,為了保障航行安全,排除一些障礙因素,當事國至少要在5天前告知IMO和周邊國家。
有分析認為,朝鮮此次事先通知國際海事部門是為了避免日后的一些“麻煩”。如果衛星發射過程中出現危險情況或者給一些國家或地區造成損害時,可以向國際社會證明自己發射的是和平科技衛星。
發射的到底是衛星還是遠程導彈??
國際媒體普遍認為,朝鮮自稱要發射衛星,實際將要發射的是遠程導彈。事實上,這并不是朝鮮第一次向國際組織通報要發射衛星。有專家認為,從朝鮮前幾次發射遠程導彈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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