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專職常委非常有必要”專訪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最高法原副院長蘇澤林
我是呼吁常委專職的,要擴大常委會編制,代表性也要體現,也要更加保持專業性。
責任編輯:李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蘇澤林表示,律師是法律共同體中的重要力量,司法公正不是法院一家判出來的,而是法律共同體共同運作的結果,大家在不同側面對具體案件各自承擔著相應責任。
我是呼吁常委專職的,要擴大常委會編制,代表性也要體現,也要更加保持專業性。
客觀講,現在部門草擬立法稿是偏重的,會站在本部門利益考慮。
原來把法官和律師對立起來的認識和做法是不對的,國外法官大部分都是律師出身的,而且都是一個協會,同一職業背景。
律師是法律共同體中的重要力量,司法公正不是法院一家判出來的,而是法律共同體共同運作的結果,大家在不同側面對具體案件各自承擔著相應責任。
憲法監督超過以往任何一屆
南方周末:你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三年了,對人大的印象有什么變化沒有?
蘇澤林:我感覺人大監督的針對性越來越強,改變了人民對人大監督的“橡皮圖章”的看法。這一屆人大發揮監督作用最重要的是,抓住了憲法實施這個核心。憲法實施是人大的一個重要思想,一直到現在怎么對憲法進行監督這個機制還在進一步完善當中,但本屆對憲法實施的監督是超過以往任何一屆的,包括憲法日、宣誓制度、法律備案審查等。像張德江委員長報告的,做到有件必備,都得進行審查。
南方周末:關于法律備案,其實在公開報道中,四年以來還沒有聽說撤銷過一起規范性文件,它可能真的只是一個備案,沒有審查。您怎么看?
蘇澤林:這個備案審查呢,如果有問題,會向制定文件的部門提出,具體事項是法工委在做。
南方周末:對憲法實施進行監督,是否該啟動違憲審查?
蘇澤林:在審查制度上還得進一步完善。
南方周末:各級人大中,不管是全國人大,還是地方人大,一般都是人大常委會來立法,人代會期間很少立法,特別是地方人代會期間幾乎不立法,怎么看待人大立法權的“虛置”問題?
蘇澤林:法律賦予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都有國家基本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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