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另一起強奸案惹名譽官司 李某某案律師上失信“黑名單”
李某某案的二審辯護律師李肖霖上了失信“黑名單”,原因是,他代理的另一起強奸案的辯護詞流傳到了網上,法院認為這構成了名譽侵權。
責任編輯:蘇永通
2013年11月27日上午,律師李肖霖抵達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當日,法院公開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
李某某案的二審辯護律師李肖霖上了失信“黑名單”,原因是,他代理的另一起強奸案的辯護詞流傳到了網上,法院認為這構成了名譽侵權。
李肖霖則認為,律師發表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法院完全可以強制執行,而不是直接把他打入“黑名單”。
2016年3月17日,北京律師李肖霖終于接到了北京朝陽區法院承辦執行法官的電話。
法官告訴他,“之前那個道歉信說不過去”,如果對被納入“黑名單”有意見,可以到法院當面談。
2016年2月24日,正在廣東出差的李肖霖突然發現自己買不了飛機票。上網一查,才知道兩天前,他就被放進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這意味著,李肖霖沒法通過身份證訂飛機或高鐵票。多虧航空公司有熟人,他委托了一個空乘把護照送來,才得以趕回北京開會。
到了北京后,2月26日,李肖霖馬上給朝陽法院去函詢問。然而直到3月17日,李肖霖才接到上述法官的那個電話。
正在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劉小珊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