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重振金融紀律需用重典
前段時間的最炫中國風是“金融創新”。這段時間風向變成了“防范金融詐騙”。一部金融史,半部詐騙史,“你賺我的利息,我賺你的本金”,是金融騙子的秘傳心法。但有多少中國大媽知道投資理財的底線是保住本金呢?
責任編輯:陳愷辰 蔡軍劍
一日三秋。前段時間的最炫中國風是“金融創新”。這段時間風向有突變之勢,變成了“防范金融詐騙”。
2016年4月5日,上海市政府官網公布《本市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轄區主要商務樓宇、科技園區、招商中心等要明確“誰引進,誰負責”的招商原則,落實源頭防控。這是平臺跑路,要追責房東的節奏嗎?次日,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稱,中晉系涉嫌非法集資詐騙而被查處。中晉系是吸金數百億的投資理財平臺,以私募股權投資的高收益率吸引投資者入局。
4月7日,新浪財經爆料稱,央視廣告部要求,集資類金融廣告在投放前需要向央視出具銀監會的證明文件,并舉例:支付寶屬于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屬于互聯網金融范疇,可以投放央視廣告;但是支付寶旗下的螞蟻聚寶屬于互聯網金融,如果要在央視播出廣告,需提供銀監會的證明文件。此前,1月8日,騰訊財經爆料稱,北京市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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