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司法去行政化是關鍵
從一定意義上講,保障司法的獨立性是實現法治中國理想途徑的底線,是深化中國司法改革必須直面的關鍵問題。
責任編輯:戴志勇
這一輪司法改革規模宏大,相關部門大力推進,在司法綜合改革、法院改革、檢察改革、公安及司法行政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在司法的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等關鍵問題上還存在很多困難。其根本原因在于,改革過程中,司法審判和檢察業務的獨立性這一關鍵還要想法解決,否則司法體制改革不易有更大的突破。
長期以來,司法的地方化、行政化痼疾難改,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干部或是出于個人腐敗,或是受部門或地方利益的影響,或是為了秩序需要等,對司法案件的處理進行多種形式的干預。對此,多年來,中央三令五申,強調各級地方政府和部門不得干預、阻礙司法案件的處理,保持司法審判和檢察工作的獨立性。
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對司法領域的腐敗,社會還是反映強烈。在新一輪司法改革中,中央明確了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的改革思路,并出臺《領導干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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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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