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競爭的正當邊界大眾點評訴百度地圖一審獲勝
在大眾點評訴百度地圖的一審判決中,法院確認這樣的規則:競爭本質上是對客戶即交易對象的爭奪。即使雙方的經營模式存在不同,只要雙方在爭奪相同的網絡用戶群體,即可認定為存在競爭關系。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向凱
2016年5月26日,上海浦東法院對大眾點評訴百度地圖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百度地圖構成不正當競爭。
“現在的互聯網企業都是經營自己的生態圈,基本上什么業務都會涉及。核心目的都是把用戶吸引到自己這里來,然后再通過各種方式變現。因為都跨界,競爭時的合理邊界在哪兒,就會成為一個問題。”
在大眾點評訴百度地圖的一審判決中,法院確認這樣的規則:競爭本質上是對客戶即交易對象的爭奪。即使雙方的經營模式存在不同,只要雙方在爭奪相同的網絡用戶群體,即可認定為存在競爭關系。
折騰了兩年,大眾點評訴百度地圖不正當競爭一案終于走完了一審程序。
2016年5月2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作出判決,認定百度地圖構成不正當競爭,應立即停止以不正當的方式使用大眾點評網的點評信息,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大眾點評主張的賠償高達9000萬。對此,其代理律師傅鋼表示,這主要是為了表達一種態度。“我們也知道根據現有的證據規則,法院不太可能賠這么多錢,原本估計會判500萬左右。實際上互聯網行業的人都知道,每增加一個用戶的成本大概在幾塊錢,更何況愿意花時間去評論的都是優質用戶,9000萬已經是少說了。”
百度方面給南方周末記者的回復,僅僅是一份“官方口徑”:法院認定百度地圖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務,遵守了國際通行Robots協議。此判決結果體現了法院對互聯網信息共享的支持。百度將更合理地控制來源于第三方網站信息的使用范圍和方式,進一步提升用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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