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和歐盟:注定艱難的“離婚”
公投脫歐只是滿足了脫歐的前提條件,何時正式拿出這一條件通知歐洲理事會觸發《里斯本條約》第50條脫離歐盟,則是可近可遠的事。而一旦觸發,則沒有回頭路??穫愶@然不打算承擔這一重大責任,而是推給了下一任。而即便到了那個時候,由于英國政壇因為脫歐問題進入了風云變幻的不穩定期,何時觸發脫歐還有個時機的問題。
責任編輯:聶寒非
公投脫歐只是滿足了脫歐的前提條件,何時正式拿出這一條件通知歐洲理事會觸發《里斯本條約》第50條脫離歐盟,則是可近可遠的事。而一旦觸發,則沒有回頭路??穫愶@然不打算承擔這一重大責任,而是推給了下一任。而即便到了那個時候,由于英國政壇因為脫歐問題進入了風云變幻的不穩定期,何時觸發脫歐還有個時機的問題。
脫歐是一個持久戰
英國公投宣布脫歐,在國內外迅速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在英國內部,蘇格蘭政府首席大臣斯特金已經表態“極有可能”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而兩大主要政黨保守黨和工黨內部都爆發了大地震,由于卡梅倫宣布10月辭職,保守黨內黨魁繼承之爭已經箭在弦上,據報道已經有7個人在摩拳擦掌,其中最有實力的是前倫敦市長鮑里斯·約翰遜和現任內政大臣特蕾莎·梅;在野工黨的劇情更為狗血,由于對黨魁科爾賓在公投中的表現不滿,影子外相本恩帶頭密謀逼宮,企圖趕走黨魁科爾賓;科爾賓先下手為強,宣布革除本恩,引發影子內閣7人辭職抗議。目前,工黨內部已經大比數通過了對科爾賓的不信任動議,科爾賓能在黨魁的位子上待多久也成了問題。
面對民間要求舉行二次公投的呼聲,首相卡梅倫已明確拒絕,表示要尊重民眾之前的選擇,但同時表示,英國政府在現階段不會觸發有關脫歐的《里斯本條約》第50條,“在我們這樣做之前必須確定希望和歐盟保持何種關系,這需要由下任首相和內閣來決定。”這意味著大多數脫歐派以為的第二天醒來英國就不再屬于歐盟的想法不切實際。
《里斯本條約》第50條明文列出了歐盟成員如欲退出所需的規則、程序及期限,要點大致如下:先由打算退出的成員國通知歐洲理事會其退出意向;歐洲理事會代表歐盟與該成員國談判退出的條件和雙方關系的各項安排;談判結果要得到理事會多數成員(不包括英國)和歐洲議會的批準;自成員國提交通知之日兩年后,歐盟各項條約和法律就停止適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b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