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考生狀告司法部敗訴
2016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對國家司法考試考生賀某狀告司法部信息公開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賀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責任編輯:責任編輯 蘇永通
法院:司法考試結束后未公布的試題試卷、標準答案、應試人員的考試成績等相關情況、數據屬于工作秘密范疇,是否公開需由司法部批準。
原告:判決對《司考保密規定》的合法性沒有進行論證,而是直接肯定了被告司法部的“批準權”。
2016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對國家司法考試考生賀某狀告司法部信息公開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賀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賀某的訴請包括,確認司法部不予公開其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一至卷三答題卡、卷四答卷的行為違法,并判令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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