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強制執法記錄不只是技術進步
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由警察現場執法引起的警民沖突屢屢引起輿論大爭論,多起案件都陷入“羅生門”,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很多案件的爭論中,都缺少真實的現場執法視頻資料證據。
責任編輯:陳愷辰 蔡軍劍 實習生 蔡瑩 余晨
從2016年7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印發的《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正式實施??瓷先ブ皇且粋€技術性很強的公安系統內部規定,卻有可能扭轉過去出現在不少警民沖突案例中的公共輿論。
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由警察現場執法引起的警民沖突屢屢引起輿論大爭論,多起案件都陷入“羅生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很多案件的爭論中,都缺少真實的現場執法視頻資料證據。
一旦案件有疑點,警方又不能提供執法視頻,甚至聲稱執法記錄儀忘記佩戴或者佩戴后摔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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