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曉談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凡是用公眾的錢就要監管”
7月14日上午,香港金融發展局(FSDC)委員、清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兼職教授秦曉在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智庫報告廳發表了題為“重構金融監管體系:理念、功能和模式選擇”的演講。
資料圖:秦曉
7月14日上午,香港金融發展局(FSDC)委員、清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兼職教授秦曉在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智庫報告廳發表了題為“重構金融監管體系:理念、功能和模式選擇”的演講。
曾任中信集團總經理、招商集團董事長及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董事長的秦曉,被主持人張思平稱為“既懂企業微觀運作,又懂宏觀經濟,既了解中國的經濟也了解全球的經濟”的復合型企業家和經濟學家。他在演講中分析了中國原有金融監管體系的不足,并提出了新型監管體系應遵循的理念原則及具體的金融監管改革政策建議。
現行金融監管體系:一行三會+機構導向+分業管理
秦曉在演講中提出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理由:一是金融機構涉及吸收公眾資本,“凡是用公眾的錢就要監管”;二是金融體系運作過程中存在系統性風險,金融監管的功能就是“防范系統性風險”。
在這一金融監管體系功能分析的前提下,秦曉以一系列的“關鍵詞”展開了他對金融監管改革的思考與建議:在2008年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風暴之后,全球多個國家對傳統的金融監管理念進行了反思,并圍繞著諸如“宏觀審慎”這樣的新監管理念展開了一系列監管體系改革與調整。
在這一國際金融體系變革的背景下,中國的金融監管體系改革既面臨著全球性的監管理念更新與調整,也有著本國國情下所面臨的特殊問題與挑戰。他同時指出,在此前制訂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對未來的改革方向與目標做出了“非常到位的描述”,那就是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建立“功能監管”與“行為監管”并重的新型監管體系。
在回顧當前金融監管體系的建立過程時,秦曉指出,這一自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形成,并在亞洲金融風暴以后形成政策體系框架的金融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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