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司法拍賣優先:杜絕暗箱操作專訪最高法院審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
確立網拍優先原則——借助互聯網拍賣平臺公開透明等優勢,盡可能壓縮拍賣過程中權力尋租的空間,杜絕拍賣環節中的不公不廉的現象。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周奕辰 孫茜茜
確立網拍優先原則——借助互聯網拍賣平臺公開透明等優勢,盡可能壓縮拍賣過程中權力尋租的空間,杜絕拍賣環節中的不公不廉的現象。
設置嚴格準入門檻——最高法院建立名單庫,引入第三方評估,實行動態調整;從名單庫中按程序選擇司法拍賣平臺,杜絕暗箱操作。
經過近6年的地方試水,網絡司法拍賣有了統一的全國性規范。2016年8月3日,最高法院發布《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部司法解釋將從2017年起施行。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的一千四百余家法院自主開展了網絡拍賣,其中,浙江、江蘇等10省份已實現轄區內全部法院全部需變現資產均通過自主網拍處置。
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規定》確立了法院自主網絡拍賣與委托拍賣并行的雙軌制,并首次明確:自主網絡拍賣,將成為法院處置財產優先采用的方式。
近日,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接受南方周末記者專訪,詳細解析《規定》出臺的背景和思路。
從委托優先到網拍優先
南方周末:最新的司法解釋將網絡自主拍賣確定為法院處置財產“應當優先采用”的方式,為什么?
劉貴祥:司法拍賣過去一直是當事人和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違規違紀易發多發環節。在拍賣的過程中,稍有不慎,就容易出現人為控制的情況,低估賤賣、串通壓價、惡意競買等有損公平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
最高法院這次規定網拍優先,核心目的就是希望能用這種方式盡可能壓縮司法拍賣過程中權力尋租的空間,杜絕拍賣環節中的不公不廉現象。
事實上,2004年出臺的《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確立了委托拍賣優先原則,也是出于類似的考慮。在傳統拍賣模式下,和法院自己拍賣相比,委托拍賣公司拍賣能夠形成一定的分工和制約,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拍賣環節中的違法違紀甚至司法腐敗問題;但在實際運行中,也產生了拍賣傭金過高、被委托的拍賣公司良莠不齊、出現圍標串標以及職業控場等問題。
正當司法拍賣面臨“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選擇困境時,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帶來了解決問題的新契機。
南方周末:從試點的效果看,網絡自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b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