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合力推進治理現代化
開放行業協會商會、科技類、公益慈善類、社區服務類四種社團的直接登記,使其不必再到處找“業務主管單位”,這是實質進展。
責任編輯:馮禹丁 蘇永通
2015年6月14日,某創業聯盟成立現場舉行創業項目入住揭牌儀式。
2016年8月21日,民政部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公開征求意見將截止。上一個條例頒行于1998年,伴隨著社會經濟與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近20年來,民間社團在不斷地自發成長。然而,一些人卻囿于原條例的高門檻,轉為工商登記,或干脆不登記,大量社會團體運作于法律框架之外,顯非長久之計。
修訂草案總則第一條將“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修改為“促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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