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爭議】 “未成年” 是免罪符嗎

未成年人保護該保護施害者還是受害者?

責任編輯:陳愷辰 蔡軍劍 實習生 蔡瑩 周小琪

2016年8月7日,《新京報》報道《廣西13歲殺人少年流浪謀生》講述了一個可怕的故事。7月18日,廣西岑溪市石橋村村民黃某的3個孩子(4歲女、7歲男與8歲女)失蹤,最終被證實全部遇害。行兇者為同村13歲的一名少年,當天,他路過黃家時,見到3個小孩在屋里玩耍,“想要從他們口中打聽出家中收藏錢財的地方”,因使用暴力導致三名孩子哭鬧,令他產生殺機。行兇者因未滿14周歲不予刑事處罰,于8月2日被送到南寧收容教養三年。此事引起輿論強烈的反應與大量的討論,網民紛紛質問:“不滿十四歲”難道成了免罪符?

正方:

殺害這三個孩子的是13歲少年。據《新京報》報道,該少年的父親早年在外地打工,帶回了一個外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網絡編輯:Golradir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
午夜宅男在线,中视在线直播,毛片网站在线,福利在线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