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法院“未判先罰”900萬 媒體曝光后當事人當晚被收監
刑事訴訟財物處置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處置財產過程中隨意性大、程序性規定不完善,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8月18日凌晨,湖南商人梁材在北京再次被警方羈押,8月23日被送回湖南收監。此前他通過媒體曝光了湖南辰溪縣法院對他進行超范圍查封財產、“未判先罰——2015年,梁材被檢察院指控向某鋼鐵企業工作人員行賄,但辰溪縣法院尚沒對案件作出判決,就對梁材“未判先罰”,罰了900萬元,此外還超出涉案金額,凍結了2000多萬元。
今年8月17日,多家媒體報道了這一案件。結果已結束取保候審的梁材,當晚便被警方控制。
梁材是湖南婁底市恒成工貿有限的負責人,據檢方指控,他在一樁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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