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P2P新規落地
P2P行業的亂象,終于引致監管層嚴厲新規的出臺。新規強調保護投資人利益,確認了P2P公司的身份合法性,但劃出了條條紅線,P2P只有在規范的空間里發展。
責任編輯:顧策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曾玉
P2P以高利吸引普通投資者,卻頻頻爆出跑路事件。
P2P行業的亂象,終于引致監管層嚴厲新規的出臺。新規強調保護投資人利益,確認了P2P公司的身份合法性,但劃出了條條紅線,P2P只有在規范的空間里發展。
靴子落地了。2016年8月24日,由銀監會牽頭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機構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發布,此前圍繞P2P網貸平臺監管細則的猜測、討論,塵埃落定。
《暫行辦法》明令禁止了13種業務模式,包括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自融,不得為出借人提供擔?;虮1颈O?,不得將融資項目拆分,不得發售銀行理財、券商管理、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等等內容。
這部P2P行業首部“基本法”,被業界認為是最嚴新規。
客觀來說,嚴格的監管新規,源自P2P領域數年來的行業亂象。自2015年下半年以來,P2P公司頻繁發生跑路事件。這與“影子銀行”系統脫離監管密切相關,促使政府決策層不得不收緊韁繩。
“影子銀行”是指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與傳統的接受中央銀行監管的商業銀行系統相對應的金融系統,包括民間借貸、第三方理財、信托、P2P、無備案私募股權基金、融資性擔保、代客資產管理、基金保險等子公司融資業務、資產證券化等。
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監管新規,雖然令P2P公司叫苦不迭,但有利于保護投資人利益,堵住P2P行業的監管漏洞。
強化監管,防范風險
早在2015年7月18日,人民銀行、銀監會等10部委就在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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