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核心制度“起死回生” 排污許可制:二十年推而不廣
新一輪改革將全面刷新制度設計,石化、火電、造紙(或鋼鐵)成先行行業,企業需自證清白,頂層設計也將厘清其與環評的重合瓜葛。
責任編輯:何海寧 實習生 李蕊 萬曉華
排污許可是國際通行的環境治理制度,但在中國推行二十余年,仍是案牘空文。甚至12年前的試點城市,都忘了自身使命。
新一輪改革將全面刷新制度設計,石化、火電、造紙(或鋼鐵)成先行行業,企業需自證清白,頂層設計也將厘清其與環評的重合瓜葛。
“你從哪了解到我們是試點?”唐山市環保局宣教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吃驚地反問。
聽聞唐山是2004年的排污許可證試點城市,這名工作人員一頭霧水。南方周末做完一番簡單說明,上述工作人員次日回應時,依然沒有回想起試點工作情況,“2004年試點,時間太久了。”
這正是中國排污許可證制度20年“推而不廣”的尷尬縮影。“多年來只聽見樓梯響,沒看見人下來。”南京大學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總經理陸朝陽說。
2016年6月初至7月底,上海閔行區青悅環保信息技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上海青悅”)對全國各省份進行信息公開調研。調研發現,截至9月12日,7個省份尚未出臺本地相關法規,14個省份未公開排污許可企業名單;此外,各地排污許可的文件級別也是千差萬別。
“我們一直關注排污許可制度的改革進展,按照環保部的思路,接下來它會成為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這也是促使我們進行調研的最大動因。”上海青悅負責人劉春蕾告訴南方周末。
所謂排污許可證,是指環保部門根據排污單位的申請,核發的準予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制度是國際通行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
在歐美發達國家,排污許可證是最重要的環境管理制度之一,是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然而中國從1980年代中后期地方試點排污許可制度至今,推行效果不甚理想,甚至被看作“用之不武、棄之可惜”的“雞肋”制度。
實際上,環保部對排污許可制度的改革舉措已經在部分地區悄然展開。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副部長趙英民分別在多個場合表示過正在開展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研究出臺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的實施方案,并決心將排污許可制度建設成為固定點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一場制度變革的角逐已經開始,看似積重難返的排污許可制度能否起死回生?
石化、火電先行
“我們現在進行的排污許可試點,和以前是完全不一樣的。”2016年9月9日,海南省環保廳總量處負責人告訴南方周末。
一項試點改革已悄悄在海南鋪開。如若不是趙英民近期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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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