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復核上收十年:律師能為死刑犯做什么
2014年至2016年,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255個死刑復核案例中,有辯護律師參與的僅22例,占比8.63%。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孫茜茜
北京東城區北花市大街9號,一座十多層的建筑,就是最高法院的第二辦公區,俗稱“死刑復核大樓”。
在與最高法院、云南普洱中級法院爭取了一星期后,昆明律師惠君琦才從后者處拿到當事人的死刑復核裁定書。彼時,當事人已因毒品犯罪被一審的普洱中院執行死刑。
為了這起死刑復核案件,惠君琦往北京跑過五趟,五次約見最高法院的承辦法官,遞交了五份書面辯護意見,換來的只有復核裁定書中的一句話:“(合議庭)聽取了辯護律師意見,現已復核終結。”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收回死刑復核權,迄今已近十年。據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透露,十年來,中國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總數已由“萬字號”減少到“千字號”,少殺、慎殺效果明顯。
但在死刑復核這一攸關生死的最后防線,律師的參與程度、辯護空間依然有限。據中國政法大學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研究員張亮統計,2014年至2016年,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255個死刑復核案例中,有辯護律師參與的僅22例,占比8.63%。
法律不明確,就叫辯護人吧
與十年前相比,惠君琦的遭遇已經好多了。
知名刑辯律師張青松說,那時的律師,找不到死刑復核案件到了哪里,找不到承辦法官在哪里,不知道如何表達意見。
接受當事人委托后,律師們碰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閱卷難。在死刑復核階段,最高法院、終審法院都會拒絕律師的閱卷申請,因為沒有法律依據。而被告人家屬、一二審律師手里的案卷,很可能只有關鍵部分,如此,死刑復核律師便無法掌握全部案情。
會見當事人也是障礙重重。在很多地方的看守所,律師想在死刑復核階段會見被告人,先要出具最高法院公函。但最高法院往往認為死刑復核期間的會見沒有法律依據,拒絕出函。
一個既看不到案卷、又見不到當事人的律師能做些什么?或許可以嘗試找找法官。在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下稱“尚權所”)于2009年完成的《律師參與死刑復核程序實證報告》中,律師是這樣聯系法官的——首先,通過網絡搜索查詢某地、某類死刑復核案件歸屬最高法院的某個刑事審判庭管轄;然后,通過“114”或其他方式找到相應審判庭的電話,并與該庭內勤聯系。如果運氣好,內勤或許會告訴你案件承辦法官的姓名、電話。
當然,運氣也可能不好。在尚權所2009年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律師直接撥通了一位法官的電話。不料,法官上來就說電話保密,還質問他從哪里得來的號碼。律師只想問問案件進展,對方卻說沒有義務告知,電話直接掛斷。
這種情況下,律師想與法官聯系,只能通過兩種途徑:郵寄、信訪。涉及死刑復核的郵件,收件人一欄不必寫明具體審判庭或法官,但要標注案件性質和被告人姓名。經過整理、分揀,這些郵件會被自動送到案件承辦人手里。若是走信訪通道,律師就要親自去一趟永定門附近的最高法院信訪接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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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