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地使用權延期實驗: 50年可續期,70年怎么辦?
還剩6年時間,深圳又將迎來一輪“土地到期后,房子怎么辦”的考驗。
責任編輯:馮禹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曾玉
“深圳模式”的意義在于,50年期土地使用權的年限可以順延至70年,而不需要重新購買20年的土地使用權。
根據物權法,土地使用權到期后“自動續期”,但自動續期的條件究竟是免費續期,還是須交費續期,以及交納多少費用,是全國人民關注的大事。
因為延期成本很小或者為零,所以深圳并沒有區別對待50年使用權年限的商品住宅。但無論是自動延期,還是補錢延期,50年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只能延續到70年。
敏感的土地續期
“自動續期”的條件究竟是免費續期,還是須交費續期,交納多少費用,是全國人民關注的大事。
2016年9月14日,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以下簡稱“深圳規土委”)發布公告稱,即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在全市行政區域內開展地籍調查和土地總登記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確權和登記。
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在土地管理模式方面曾做過許多探索、改革,不可避免也留下大量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目前不少土地權屬關系混亂、復雜的局面。比如位于羅湖區人民南路和嘉賓路交會的國際商業大廈,就出現過同一幢樓有20、30、40、50年等四種土地使用權年限不一的房產證。
1981年,深圳特區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的先試先行地,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首次規定通過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經營性用地,同時規定了相應用途土地的使用年期,其中,工業用地年限為30年,商業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
深圳規土委在2016年6月的一次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此類特殊行政劃撥用地總計78平方公里,占特區總面積395.81平方公里的約20%。
除了行政劃撥土地外,1988年,《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出臺實施,明確特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實行有償使用和有償轉讓,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可采取協議、招標和公開拍賣三種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但同樣不得超過50年。
1995年9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