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堵債務窟窿大肆索賄受賄
近日,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對區環境保護局原局長林文勇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兩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
責任編輯:曹辛
欲壑難填,受賄成習慣,“沒人送反而不習慣”;投資失敗,堤內損失堤外補,“別人送上門的錢很難拒絕”;以“借”為名,大肆索賄,“我掌握上千企業的生殺大權,他們敢不‘尊重’我?”;自己貪腐,對下屬貪腐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不留下痕跡就不會暴露”。因私欲難遏,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環保局原局長林文勇——
近日,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對區環境保護局原局長林文勇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兩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
2015年3月3日,根據群眾舉報,新羅區紀委對涉嫌嚴重違紀的區環保局時任局長林文勇進行調查。經查明,2000年至2015年間,林文勇在擔任新羅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區環保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款155萬元,其中索賄118萬元。同年7月28日,林文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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