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頤酒店女子遇襲事件”涉事男子被提起公訴 被襲女子第一時間回應
有法律人士認為,拖拽行為未給女子造成輕傷及以上傷害,情節輕微,雖然違法,但不構成犯罪。
責任編輯:劉斌
2016年4月7日,北京望京798和頤酒店。4月3日晚上23時,一女生在這家酒店遭遇陌生男子尾隨及強行拖拽,險遭劫持。
2016年10月21日,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2016年4月北京“和頤酒店女子遇襲事件”中的涉事男子被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該男子李某某涉嫌介紹買淫罪,但起訴書并未提及女子遇襲事件。而被襲擊的女子“彎彎_2016”(下稱“彎彎”)第一時間向媒體、網友和有關部門表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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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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