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土地承包權可以傳子孫嗎
農村穩定的定海神針,是農民對地權的牢固信心。
責任編輯:聶寒非 蘇永通
農村穩定的定海神針,是農民對地權的牢固信心。城鄉經濟的發展,則需要作為生產要素的土地權利的自由流轉。2016年10月30日由新華社發布的《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從而形成了土地集體所有、農戶承包、經營權自由流轉“三權分置”的格局。
這一改革最通俗的解讀是“農民如果進城落戶不必退出承包地”,承認了農民對承包地的流轉權。這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農民自由遷徙的后顧之憂,也為家庭農場、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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