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領導干部干預紀律審查13種行為將被追究責任
為維護紀律審查工作的嚴肅性,西藏自治區研究出臺《關于領導干部干預紀律審查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防領導干部干預紀律審查、插手案件處理,確保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開展執紀審查工作。
為維護紀律審查工作的嚴肅性,西藏自治區研究出臺《關于領導干部干預紀律審查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防領導干部干預紀律審查、插手案件處理,確保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開展執紀審查工作。
《辦法》列出兩類13種違紀行為。非紀檢監察領導干部干預紀律審查的8種違紀行為:在信訪舉報、線索處置、執紀審查、執紀審理、監督檢查等環節為審查對象請托說情;要求執紀審查人員或執紀審查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審查對象或其近親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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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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