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年5月全國共問責4.5萬余人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緊緊牽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權力與義務、責任與擔當對應統一起來,有力推動“兩個責任”的落實,強化問責成為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緊緊牽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權力與義務、責任與擔當對應統一起來,有力推動“兩個責任”的落實,強化問責成為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
至2016年5月底,全國共對4.5萬余名黨員領導干部作了責任追究
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失責必問決不是口號,已經成為實實在在的行動。
對現行問責規定進行整合規范后,形成1部基礎性法規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再添利器。
問責條例頒布前,黨內法規制度中,與問責相關的共有119部,其中專門規定12部,包含問責內容的多達107部。對現行黨內法規中的問責內容進行梳理、提煉、歸納、總結,形成這1部基礎性法規,實現了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問責條例將現有各類問責規定中的14種問責方式,規范為對黨組織3種問責方式(檢查、通報、改組)、對黨的領導干部4種問責方式(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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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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