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新思路:撈大魚,養中魚,放小魚
要實現個稅專項抵扣的合理和精準,需要一個健全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但目前最關鍵的問題是,高收入群體如何界定。
責任編輯:馮禹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這次個稅改革的新方向是把稅收的“漁網”擴大、扎牢,可簡單總結為撈大魚,養中魚,放小魚。
個稅改革涉及很多利益調整,因而是最難達成共識的稅制改革項目之一。
降低中小收入者個稅負擔的主要辦法,將不再以提高個稅起征點為主,而是強調增加稅收抵扣。對高收入者群體,將適當加稅。
要實現個稅專項抵扣的合理和精準,需要一個健全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但目前最關鍵的問題是,高收入群體如何界定。
2016年11月4日,即將于3天后正式卸任的前財政部長樓繼偉在“財政與國家治理暨財政智庫60年研討會”的書面講話中表示,房地產稅、個人所得稅等稅制改革正在積極推進中。
此前的7月23日,樓繼偉也在成都舉行的“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表示,因為信息收集、征管能力及利益調整問題,很遺憾個人所得稅和房地產稅改革還未推出,但仍將義無反顧地去做。他同時透露,中國政府正在所得稅加計扣除方面做努力,個稅改革會涉及很多利益調整,因而是最難達成共識的稅制改革項目之一。
但就在10月24日,一條“國務院重磅政策:年收入12萬以上的小心了!”的傳聞被廣泛傳播,其中說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將被加稅。該傳聞系外界對一份官方文件的誤讀,這份文件是10月10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诽岬揭?ldquo;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
由于2005年中國曾出臺過“年收入12萬元要自行申報納稅”的規定,因此《意見》中關于高收入人群稅收的表述,被輿論演繹成“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要被加稅”。
傳聞出來后,國稅總局很快在其官網首頁置頂了《人民日報》等幾大央媒的一組辟謠文章。這些文章采訪了一些財稅專家,其中包括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學教授林江。
林江對南方周末記者回憶說,十年前政府將12萬元年收入作為申報納稅的標準,主要是當時年收入12萬元“不高不低”,能最大限度地確定一批納稅主體,進而積累納稅信息,建立一個涉稅數據庫,為后續的個稅改革提供參考。
“年收入12萬元在十年前并非是政府眼里的高收入標準,十年后的今天,更不可能以12萬元來界定高收入標準。”林江說。
個稅變成了工薪稅
中國正在積極研究制定高收入群體的標準,同時建立針對納稅人的財產信息系統。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最近對媒體透露,中國正在積極研究制定高收入群體的標準,同時建立針對納稅人的財產信息系統。
對于推進多年的個稅改革,這次《意見》提出,中國要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
此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保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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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