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把握監督要點——《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系列解讀之三
需要注意的是,在這8項內容中,堅持民主集中制、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密切聯系群眾、廉潔自律等內容沿用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規定,其他內容則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實踐和新探索。
責任編輯:曹辛
《條例》明確的8項監督內容,源于黨中央要求、形勢的發展和實踐的需要,是黨內監督的著力點和落腳點。
《條例》第五條強調的“一個確保”“三個保證”,是確定這8項監督內容的根本目的。通過對這8項情況的監督,及時了解、督促解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才能“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干部忠誠干凈擔當。”
需要注意的是,在這8項內容中,堅持民主集中制、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密切聯系群眾、廉潔自律等內容沿用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規定,其他內容則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實踐和新探索。
11月20日,廣東省紀委曝光了6起執紀審查中發現的省管干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包括廣州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書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better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