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的善良勝過聰明的冷漠 “羅一笑事件”引發的六道思考題

網絡的威力再次讓人瞠目結舌,誠然讓人不禁感喟“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責任編輯:呂宗恕

2016年11月30日,深圳,羅一笑的父親羅爾現身回應傳言。(視覺中國/圖)

估計羅爾自己也未曾想到,通過微信公號給患病女兒籌集醫療費用的舉動引發了軒然大波,各種揭黑、質疑和責難紛至沓來。網絡的威力再次讓人瞠目結舌,誠然讓人不禁感喟“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本文無意作出道德評判,只是想從規則層面客觀分析此事,梳理一下其中的幾個核心問題。

問題之一:誰有求助的權利?

網絡上的個人求助案例眾多,事后被網友質疑的焦點之一便是:發現求助者經濟狀況良好,在未用盡自身財產和親友援助的情況下先行向社會公眾求助是否應該?這次也不例外(羅爾被網友爆料說有三套房子且收入穩定)。毋庸置疑的是,陷入困境是發出求助的前提條件。從熟人社會沿襲下來的資源動用路徑是“漣漪式”的:自己及家庭的財產不夠支付時,到親朋好友鄰居處借錢,只有山窮水盡之后才向陌生人求助(沿街乞討或者尋求慈善組織幫助)。相信即便當下很多人在面臨困境時還是遵循這一路徑(網絡上的質疑以及共鳴也反映出公眾依然認可這一路徑)。因此讀到個人求助信息時,轉發信息或者慷慨解囊的人都有一種推定:此人已經陷入困境,我的幫助有助于他解困(而非致富)。但是現在也有一些個人求助案例反向進行:遭遇困境,首先想到向陌生人發出呼救以動用社會資源,而把自己家庭財產作為最后的保障。正是這種偏差導致了輿論的反撲,因為善意感覺遭到了欺騙或者戲弄(尤其當資助者發現自己的生活質量還不如求助者時)。

法律無法、無意也不該禁止人在陷入困境時求助的權利,也無法對于“陷入困境”作出具體界定。每個身處其中的人對于困境的理解也各不相同:有人認為只有山窮水盡才是,有人可能認為降低生活質量便是。尤其在家人身患重病之時,無法替親人承受病痛,更會希望以足夠財富來保障醫療。

但是,別忘了有一種法律之外的規則一直在那里:公眾對于困境的理解是“耗盡了私人資源的山窮水盡”。疾病本身不是向公眾募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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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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