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窮的地方報銷越少,看病越困難”羅爾事件背后:兒童醫保的“馬太效應”
與身處深圳的羅爾相比,貧困地區的家庭,獲得社會救助也更為困難。
責任編輯:呂明合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王倩 萬曉華 張安彤
醫療費用204244.31元,個人現金只付3.6萬余元,漩渦中的深圳羅爾尚算幸運。而貧困地區的孩子正陷入大病“越窮越難報銷”的馬太效應。
悖論的倒掛——大醫院集中在北上廣地區,到這些醫院屬于“跨區域治療”,報銷比例會更低。
小城市和農村地區,地方政府保障弱、異地就醫報銷更少,結果是,越是貧窮、保障越差,越看不起病。
與身處深圳的羅爾相比,貧困地區的家庭,獲得社會救助也更為困難。
因為利潤太低,健康商業保險,同樣罕有業務員主動銷售。
“必須把醫療作為一個保障所有人的福利體系進行設計,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有公費醫療、醫保、新農合,碎片化得厲害。”
在一個名為“兒童因病致貧”的五百人微信群里,對于兒童大病醫保的討論,自羅爾募捐風波后,一刻也沒停過。
他們都是惡性腫瘤患兒的家長,來自天南海北,集中到北上廣等醫療條件好的大城市看病。和交流求醫問藥經驗的病友群不同,這個群目標清晰——“因病致貧是兒童惡性腫瘤共同面對的難題,我們的目標是引起國家重視”。
2016年11月30日,深圳市第一時間公布羅某笑的報銷清單后,討論達到了頂峰。
“天壤之別!”家長們感嘆。
按照深圳市社保局公布,羅某笑2016年9月8日至今三次住院,共產生醫療費用204244.31元,其中醫保記賬16.8萬元,個人現金只支付了3.6萬余元,說明醫保支付八成以上,這其中包括了基本醫療保險、深圳地方補助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
聯想到自己的孩子,他們發現,地方不同,報銷比例和政策懸殊:同一個檢查、同為門診化療、同一種藥品……不同地方能否報銷,千差萬別。
“命不好,沒生對地方。”對比深圳的羅爾,家長們沮喪地抱怨。
難以復制的深圳經驗
家長們理想中的保障體系,并非一日建成。
“深圳開展醫改比較早,1992年就開始探索了。”深圳市人社局醫保處李中齊副處長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羅爾的女兒受益于深圳醫保體系的三重保障。
首先,深圳基本醫保支付最高為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以2015年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753元/月來計算的話就是48.6萬元。其次,基本醫療保險連續參保時間滿72個月以上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最高為100萬元。再次,針對重特大疾病,深圳還有20元重疾補充保險,只要自付超過1萬元,就可再報銷70%。而且,深圳社保繳費比例低于國家規定,尤其是醫保三檔繳費比例為0.55%,僅為國家規定上限的1/16。
對于少兒來說,深圳門診大病最高可報銷90%,住院費用超起付線以上部分支付比例高達90%。2015年,深圳更將11種靶向藥所發生的費用納入重特大疾病使用目錄,最高可報銷15萬元。
但這樣的充分保障,對全國很多地方來說,“可望而不可及&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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