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險的門正在被保監會關上
繼對萬能險等中短期人身險產品嚴令限制后,監管層正對財產險公司經營的投資型保險“圍追堵截”。
責任編輯:顧策
繼對萬能險等中短期人身險產品嚴令限制后,監管層正對財產險公司經營的投資型保險“圍追堵截”。
2017年1月3日,保監會下發《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的通知(下文簡稱《指引》),對財險公司的開發提出了更為細致的監管要求。這一舉動顯示,監管部門對投資保險產品的管理仍在加碼。
《指引》首次細化了財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原則和禁止性規定,明確對8類產品說“不”:
1、對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合法利益。2、約定的保險事故不會造成被保險人實際損失的保險產品。3、承保的風險是確定的,如風險損失不會實際發生或風險損失確定的保險產品。4、承保既有損失可能又有獲利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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