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的建議案:怎么讓公民對土地財產有恒心
國家所有權是一種財產權,而國家是由全體公民組成的,那么全體公民對于國有財產就擁有經濟成員權,而不僅僅是國有資產使用權。這種經濟成員權的行使方式可以根據其特性進行開發和利用。
責任編輯:戴志勇
2016年12月23日,國土部提出“業主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需要繳費,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這個辦法有進展,但此一問題在法律上如何最終解決,依然懸而未決。
(本文首發于2017年1月12日《南方周末》,原標題為《怎么讓公民對土地財產有恒心 “70年到期”與宅基地改革的建議案》)
國家所有權是一種財產權,而國家是由全體公民組成的,那么全體公民對于國有財產就擁有經濟成員權,而不僅僅是國有資產使用權。這種經濟成員權的行使方式可以根據其特性進行開發和利用。
在2016年11月27日發布的《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中,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不但明確肯定了“有恒產者有恒心,經濟主體財產權的有效保障和實現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而且要求有關部門抓緊“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如何續期是一個根本議題
如何研究并解決“住宅建設用地到期后續期”問題,進而“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2016年12月23日,國土部在與住建部會商之后,提出了一個過渡性解決辦法,即“業主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需要繳費,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這個辦法有進展,但此一問題在法律上如何最終解決,依然懸而未決。
我認為,這一問題,不宜籠統地回答或一刀切式地解決,而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并形成系統的解決方案。這一系統解決方案,不僅要考慮國有建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zero